(图)自治区扶贫办召开扶贫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评会议
自治区扶贫办召开扶贫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评会议
本网讯(记者 蒋小芳)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廉政会议精神,3月9日下午,自治区扶贫办在南宁召开2014年度扶贫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评会议。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驻办纪检组组长周海英出席会议,各市扶贫办纪检组长或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办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各市扶贫办纪检组长或分管办领导分别汇报了本市扶贫部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会人员积极讨论了设区市扶贫办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方案,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踊跃发言、建言献策,对考核方案提出许多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驻办纪检组组长周海英对各市扶贫办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点评。她指出,全区扶贫系统2014年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效的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开展扶贫干部勤政廉政教育,切实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再监督、再检查,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全高效运行,全系统干部从严要求自己,律己意识不断提高,塑造了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扶贫干部队伍新形象。
周海英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全面落实;二要加强扶贫部门廉政风险再排查,完善相关防范风险制度,确保“四到县”行政权下放后放而不乱;三要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效益监测,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全;四要加强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严肃问责,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动摇;五要扶贫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从严要求自己,遵守相关制度,塑造良好形象。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周海英组长在会上做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