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

27.02.2015  11:29

摘要提示: 国务院关于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批复》文件部分内容截图  中新广西网2月27日电 (李旭斌)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公布国函〔2015〕21号文《国务院关于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批复》,对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批复》文件部分内容截图

   中新广西网2月27日电 (李旭斌)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公布国函〔2015〕21号文《国务院关于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批复》,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发改西部〔2014〕2880号)做出批复,原则同意该规划,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和广西、贵州、云南认真组织实施。

  1月26日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南宁市开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际瓦在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表示:“目前,《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已进入国务院审批程序。”陈际瓦说,广西政协积极助推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4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广西联合贵州、云南两省的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建议》。该提案后被确定为2014年全国政协重点督办调研的6件提案之一。

  左右江革命老区是邓小平发动百色起义的策源地。该区域以百色市为核心区,涵盖了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以及贵州省和云南省部分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民族文化绚丽多彩,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扶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繁重。2014年6月,桂黔滇三省区政协在南宁召开会议,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共同研究这一区域的发展大计,推动建立三省区长效合作机制。

  同年7月上旬,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率调研组到桂黔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报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和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等多位中国国家领导人对该报告作了重要批示。

  批复文件要求,《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机遇,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文件要求,《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产业集聚、经济繁荣的活力老区;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打造天蓝山青水净的美丽老区;着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老区;着力促进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发展,弘扬老区革命精神与民族文化,打造全国旅游文化示范的文化老区,努力探索革命老区跨越发展、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增强老区自我发展能力,使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文件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制定分解落实方案,推动《规划》实施,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文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和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