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公布第一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09.12.2015 16:28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015年11月30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正式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城区发改局等13个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在列入城区本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范围的29个部门(单位)中,第一批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林水利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13个部门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经过部门自查、“三报三回”反复对接协商、邀请专家论证、征求上下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及区委常务会审定等步骤,形成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
此次公布涉及的13个部门清理出来的权力事项共2137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青秀区逐项进行了清理。目前,13个部门共取消、转移和整合权力事项791项,保留权力事项共1356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49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7项,共性权力事项10项,精简率为37%。部门责任清单由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部分组成。13个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定位,从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角度,明确主要职责185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787向,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23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3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13项。
目前,青秀区正抓紧组织对第二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核工作,确保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完成工作。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9.12.2015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