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抽检331批次药品14批次不合格 多为中药饮片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叶祯) 近日,自治区食药局发布了今年5月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和使用的331批次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的公告,其中合格317批次,不合格14批次。就此,全区相关的各级食药局已对涉及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警告、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据悉,在这14批次不合格药品中,制剂类有3批次,中药饮片类有1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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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批次不合格制剂类药品
●忻城县思练镇中心卫生院提供的开开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肌苷注射液,检查样本中可见异物。
●忻城县新圩乡卫生院提供的林州市亚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检查样本中可见异物。
●忻城县人民医院提供的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检查样本中可见异物。
11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类药品
●广西京联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钩藤,水分含量不符合规定。
●柳州市神农中药饮片厂生产销售的菟丝子,水分含量不符合规定。
●柳州市神农中药饮片厂生产销售的谷精草,性状不符合标准。
●广西容县亿生中药饮片厂生产销售的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广西玉林市至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桂林毕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虎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桂林毕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郁金,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桂林毕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北沙参,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桂林毕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延胡索,金胺O不符合规定。
●广西贵港市绿之源种养发展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销售的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广西柳州一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阳和一分店销售的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皂角刺,性状不符合标准。
工商开展专项整治 查处无照餐饮场所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高宇峰 通讯员何正君)昨日,记者了解到,南宁市工商局将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餐饮场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照或超经营范围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餐饮场所,对无照或超经营范围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餐饮场所坚决依法查处。同时,对具备办照条件的责令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对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证件的,及时抄告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对已办理相关证照,但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查处。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是为了加强餐饮经营环境的保护,对重大案件要进行曝光,形成一种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一致开展的氛围。下一步,工商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确保餐饮业持照、亮照率达100%。
“军人”形象做广告 一保健品商家被查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 (记者高宇峰 通讯员黄岚岚)横县一保健食品经营店为了销售保健品,竟用“军人”的形象做广告。昨日,记者获悉,横县工商质监局依法查处了该广告并责令商家改正。
在横县经营保健食品店的玉某,销售的保健品外包装颇像军工食品。他为了推销、宣传其保健食品等产品,便自行从网上下载了中国共产党党旗、天安门和身着海陆空三军服的军人敬礼图片,并发给广告公司,定做了一幅具有党旗、天安门和军人等形象的广告。结果,挂上广告没几天,本想吸引顾客,却迎来了工商质监局的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告诉玉某,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和《军服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和广告”及“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玉某使用的这幅广告构成了以中国共产党党旗做广告和使用军服从事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需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并缴纳2000元的罚款。
横县工商质监局提醒,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做广告招揽顾客、从事经营活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商家若要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