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7批次食用植物油抽检不合格
摘要提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环节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监督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全区第三季度共抽检白酒产品64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6批次,合格率90.6%;共抽检食用植物油产品92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7批次,合格率92.4%。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环节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监督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全区第三季度共抽检白酒产品64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6批次,合格率90.6%;共抽检食用植物油产品92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7批次,合格率92.4%。
白酒
6家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不合格
据了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第三季度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活动。在抽检的63家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64批次白酒产品中,广西石龙酒业有限公司、桂林金丰酒业有限公司、桂林荔浦渝鑫宏酒业有限公司、桂林市鸿燕酒厂、桂林市芦笛三花酒厂、广西柳江醇酒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的白酒被检出不合格。
目前,根据抽检结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及时依法进行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电话 12331 进行投诉举报。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白酒的单位及购买的白酒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植物食用油
7家企业7批次不合格
据了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第三季度在全区范围内抽检了75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生产的92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其中,宁明县海渊镇家乡花生油厂、贵港市晟世花生油厂、河池市天峨县布柳泉食品有限公司山茶油分公司、贺州市金泰油脂有限公司、广西莫老爷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上林三泉实业有限公司国志榨油厂、广西绿生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家企业生产的7个批次花生油、茶籽油被检出不合格。
目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及时依法进行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食用植物油的单位及购买的食用植物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消费者
购买白酒植物食用油注意事项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以及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志、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应首先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名优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白酒产品。此外,白酒产品并非总是“越陈越香”。在购买低度白酒时,最好选择两年以内的白酒产品饮用。正常白酒应是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若是无色透明玻璃包装,把酒瓶拿在手中,慢慢地倒置过来,看是否有杂质。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用植物油时,应该注意看外观。产品质量好、精炼程度高的食用植物油澄清、透明,具有该品种特有的色泽,不含任何杂质,且这样的植物油应具有植物油固有的香味(如花生油、芝麻油、菜籽油、玉米油等)。如有异味,就可能是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的产品。
另外,应挑选大型或名牌企业的产品,标签中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等级、是否转基因、储存条件等标注应齐全。特别要注意配料表。纯正的花生油、大豆油、芝麻油、橄榄油等植物油配料表中应只有一种原料;调和油的配料表中有多种原料,要注意原料排列顺序,哪种在前就证明哪种油所占成分多。要注意辨别厂家是否用类似名称(如花生调和油)或掺入其他廉价植物油来误导消费者。 (南宁晚报/ 张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