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孩子找工作发生纷争 一怒之下踹女员工下体

13.08.2015  14:00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王柳超)带着三四岁的小孩到超市去应聘工作,却因孩子哭闹,和超市一名工作人员发生误会和争吵,一怒之下,当妈的一脚踹向对方下体。后经两组民警“接力”调解,风波才得以平息,当事人也为自己这冲动一踹,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11日上午10时许,柳北巡警大队白沙警务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胜利路某超市内,发生打架纠纷。民警赶到现场,在超市员工通道内,看到几名女子正在面红耳赤地争吵,还有一名三四岁的小女孩在旁哭个不停,还好,双方已无“动手”的迹象。

        民警一边劝解,一边进行调查。据了解,当日上午,30多岁的女子阿玲,带着女儿来超市应聘,进办公室面谈时,她让女儿在员工通道的入口处等候。谈了一会儿,阿玲听到外面传来女儿的哭闹声,便出去查看。

        原来,孩子看到这里很多陌生人进进出出,感到害怕,就忍不住大哭起来。阿玲非常心疼,只好慢慢哄孩子。“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这时,超市一名20多岁的女员工阿红来到母女俩身边,说了孩子几句,并说阿玲没穿工作服,不能在员工通道进出。

        阿玲不满对方的语气,觉得这样大声呵斥,让孩子受到了更大惊吓,就和阿红争吵起来。还没吵几句,脾气急躁的阿玲一怒之下,对着阿红的下体踹了一脚。“哎哟!”阿红顿时连声喊痛,并用手捂着裆部。在旁的超市员工看到纠纷升级,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面对民警,阿玲承认确实踹了阿红一脚,当时很生气,没看清究竟是踹中了大腿,还是其他部位。阿红则一口咬定是踹中了“敏感部位”,要求阿玲书面致歉,并赔偿2000元。

        “我只带了500元。”阿玲接受书面致歉,但一听踹一脚要赔2000元,她感到懊悔不已。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民警只得将双方带至辖区派出所,经所里民警努力调解,双方最终各让一步,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阿玲向对方道歉,并为自己的冲动埋了单。(文中双方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