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重奖找矿有功单位和个人 最高奖500万

06.01.2015  20:15

  1月5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为了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地质找矿成果奖评奖工作,日前省国土厅公布了《陕西省地质找矿成果奖评奖细则》,对今后在地质找矿和地质勘查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

  据了解,地质找矿成果奖每两年评奖一次,将按国民经济和市场对该矿种的需求程度、矿床规模、经济和社会价值、找矿难度及其示范效应等综合评定,奖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500万元,一等奖3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三等奖5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承担项目一线有功地质技术人员,其所得奖金不得低于奖金总额的60%。

  根据《细则》,找矿成果奖由承担勘查项目的地勘单位负责申报。在我省境内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各类企业投资开展地质工作取得找矿成果,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地质找矿成果奖:一是地质找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新发现重要矿床,具有显著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二是在勘查理论和技术方法方面取得重大创新和进展,应用的勘查项目取得显著找矿成果的;三是在老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勘查中发现重要新矿体、新矿种、新组分,扩大了矿床规模的。(记者 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