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作风建设的“名片”擦得更亮
全市开展多次自查自纠,自查并整改问题5276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问题线索675件,初核471件,立案239件;制定涉及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措施办法252项,修订329项。
这次的“回头看”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作风建设来了一次大梳理,对广大党员干部精神思想进行了一次大洗礼,推进作风建设向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全市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关键少数”带动 层层压实责任
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是自治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打造作风建设亮丽名片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南宁市委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主动对标看齐,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抓紧抓实抓好。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同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审定实施方案,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
经市委同意,市纪委牵头成立全市“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谋划和推进落实,并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协调会、约谈会等形式,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查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推进“回头看”工作。
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出征,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委主抓、纪委统筹协调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各级各部门按照“回头看”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回头看”期间,全市共自查并整改问题5276个。
紧盯“四风”顽疾 强化监督效果
为刹风正纪、形成震慑,南宁市紧盯“四风”顽疾,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效果,着力发现和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
市纪委将全市12个县(区)纪委和28个派驻纪检组整合设立5个区域,统一调配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市各派驻纪检组全程督促驻在单位(归口监督单位)及其二层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399个。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市财政、审计和人社部门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等费用问题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等问题。
全市各级党组织齐步跟进,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共发现问题单位493个,解决纠正突出问题2009个。
坚持铁面执纪 加大惩治力度
南宁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执纪审查和巡察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大力纠正整改了一批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报销因私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集中力量快查快结了一批不主动自查自纠甚至顶风违纪的问题,彰显了对“四风”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回头看”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问题线索675件,初核471件,立案239件,约谈72人,函询56人,诫勉谈话31人,党政纪处分87人,问责66人,通报曝光29起35人。
扎紧制度笼子 健全长效机制
“回头看”不是一阵风,通过活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才是最终目标。南宁市通过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使制度体系更全面,制度执行更规范,改进作风更长效。
市纪委对“回头看”期间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开列市级层面的制度清单,分工落实到具体牵头职能部门,扎紧制度笼子。编印《南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汇编》,进一步深化制度成果。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等实际,聚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及时研究修订相关制度。武鸣区围绕自查自纠发现的“三公”经费开支问题,修订细化涉及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等配套制度11项;邕宁区针对制度“盲区”,草拟了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针对发放津补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修订完善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规范局系统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暂行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等相关禁止性规定。
据统计,全市“回头看”期间制定涉及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措施办法252项,修订32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