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20.07.2015  11:38

蒙永山在自治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要求

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广西检察网7月20日讯(廖海群  王海全)7月16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进一步部署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出席会议并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顽症,取得实效。

  会上,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业务部门汇报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案管等业务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本部门、本业务条线开展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刑事诉讼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排查、执法办案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专项整治工作正稳步扎实推进。会议通报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蒙永山指出,全区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中,要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为重点,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严格公正司法的底线要求,坚决纠正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得力、学习研讨不深入、查摆问题不彻底等问题。要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把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查深、查准、查实、查透,做到问题下面见案见人见事。要认真梳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要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和症结。在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本地区、本业务条线实际,创造性做好“自选动作”,做到整治不留死角。要注重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建设。要抓紧研究制定司法办案工作中的规范化职责、流程、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司法制度体系。

  蒙永山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检察院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总抓手,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统筹安排,严格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上级检察机关要发挥引领导向作用,既要做好本机关自身专项整治工作,又要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下级检察院和各业务条线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导力度。要强化督导检查,将工作重心扎扎实实下沉到基层,各项举措从严从实落实到基层。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密切关注基层检察干警的思想动态,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教育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举措在基层“落地生根”,结出果实。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反馈和宣传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部署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