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连续四年获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18.04.2016  11:59

  广西检察网4月18日讯(通讯员  周华荣)近日,扶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岗对《2015年扶绥县检察院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做出批示,这是该院预防年度报告连续第四年获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2012年以来,该院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每年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类型、特点、发案趋势及产生原因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形成年度报告报送县委、政府、人大、政法委,每年均获得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该院将紧紧围绕县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批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切实增强惩防工作实效。 

  (作者单位:扶绥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