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否退还租客房东起争执 房东无退还证明败诉
为期一年的租约到期,租客决定不续租,遂向房东要求退回押金5000元全款,不料被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房东先是说需清洁房屋和维修热水器,只同意退回1500元押金,遭到租客拒绝后又表示,该租客与上一租客恶意串通,想利用押金条骗取其押金。双方在退押金的问题上产生巨大分歧,最终闹上法庭。
租客:房东给的是“二手”押金条
去年5月,刚到南宁工作的贝某急于找地方落脚,四处看房后决定租下金沙大道某小区内一套房。5月5日,贝某与房东谭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期从2014年5月5日到2015年5月4日,每月租金1650元,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押金由谭某在租期内无息保管,合同期满贝某结清费用后,谭某全额退还押金。
贝某称,当日其交给谭某5000元押金后,谭某直接将上一个租户退回的押金条原件交由其保管,并承诺租期届满凭该押金条即全额退还押金。
不料,租约到期后,贝某要求谭某全额退还押金时,被谭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谭某称房屋被贝某弄得很脏,家具和电器也有不同程度损坏,减去清洁房屋和维修热水器的费用,只能退给贝某1500元押金。双方协调不下后,贝某一纸诉状将谭某告至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谭某退还5000元押金并支付逾期退还押金款所产生的利息。
房东:押金已退押金条来历不明
房东谭某辩称,其收到贝某交来的租房押金后,当即向贝某出具了内容为“今收到贝某交来租用××花园×栋×号房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租房到期后凭本押金条领回押金”的押金条。
此外,谭某称,租约即将到期时,他在验收房屋的过程中,发现房屋里许多物品损坏严重,整个房子被贝某弄得乱七八糟,其当即要求贝某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但贝某始终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谭某称其随后与贝某委托来处理此事的代理人柏某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其已退还5000元押金,并当场撕毁押金条。“如今贝某凭着一张获取渠道不明的,上一任租户的押金条再次要求我退付5000元押金,纯属无中生有,也于法无据。”谭某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原告贝某的诉讼请求。
法庭:房东需返还押金和逾期利息
那么,谭某到底有没有将租房押金退回给贝某?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根据生活常理及交易习惯,房东在退还租房押金给租户后,肯定会收回押金收据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作为退还押金的凭证。但在本案中,房东谭某首先称其已退还押金给上一任租客成某,那么其应当收回押金条原件妥善保管或撕毁,但如今押金条原件却在贝某手上。其次,谭某称其在将押金退还给贝某代理人柏某后即撕毁押金条原件,但贝某及柏某均不认可这一事实,而谭某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退回押金的事实。
此外,谭某未能举证证明贝某存在非法取得上一租户的押金条,或与上一租户恶意串通骗取其押金的事实。谭某的辩解意见,明显与生活常理不符。综合其他证据证明,7月22日,法院判决谭某返还押金5000元给贝某,并支付逾期退还押金款所产生的利息。
[法官提醒]
对于自己请求的主张,或者是对于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若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来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市民在签订房屋租赁这一类合同时,一定要保存书面凭证,以免日后碰到此类纠纷时,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