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制定首部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盗采最高罚百万

01.07.2015  11:11

6月30日,在邕江南宁北大桥下游段,3艘船在此采砂。据了解,它们在此采砂已差不多有1个半月了,至今无人管。记者 唐辉吉摄

广西拟制定首部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运砂行为

采砂多少要有规划 盗采最高罚百万元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受利益驱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河道采砂行列,无证非法盗采现象非常严重。6月30日,自治区法制办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这是广西第一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采取多个举措治理非法盗采河砂行为。其中,将盗采河砂的最高罚款金额由现行的2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编制规划明确每年采多少

        据介绍,目前,全区大部分地市仍未制定采砂管理规划,造成河道界线不清,争地纠纷时有发生。由于没有制定年度开采方案和监管不到位,只要有砂,采砂者就拼命往下挖,挖多少挖多深,采砂者自己决定。

        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要编审河道采砂规划,明确每年的开采量、可采多深、怎么采,以及采砂影响分析等等,且规划一经批审,必须严格执行。

        这次立法,明确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取得。明确河道采砂出让金事宜,强调由政府依据市场价与相关规费确定河道采砂出让金数额。同时还明确河道采砂出让金用于河道管理,通过河道采砂出让金逐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