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却拿到假房产证 真证被“中介”抵押借款
买二手房却拿到假房产证
真证已被女“中介”用于抵押借款,十余户家庭欲哭无泪
买了二手房,房产证竟然是假的,而且房屋已被用于抵押借款!这个结果,让住在柳州市柳北片的陈女士等十几人欲哭无泪。因为受害人较多,目前警方已登记他们的信息,等待进一步调查。
假房产证被没收
据陈女士介绍,6月21日,她到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查询自己位于北雀路南雀新村的一套房子的登记情况,结果被告知其带去的房产证是假证,并依法没收。随后,陈从房产交易档案馆查询到,房子已被抵押借款30万元,抵押期从去年11月30日起,一共两年,权利人是“卫×”;档案材料还有“抵押借款协议书”。
而这一切,与女子言某不无关系。
言某今年40岁,2008年左右开始在冶建大院承包、看守车库,陈女士等十几户人也住在冶建大院或附近。一来二去就熟悉了,有的还成了朋友。言某自称是河东大桥头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认为“熟人好办事”,2013年开始,陈女士等人通过言某购买了二手房。
当时,言某带一些人到上述中介公司签了合同,有些人则全权交给言某办理。
陈女士等人介绍,买房后,言某带着他们一起从房产局领了房产证,“这个时候,证是真的”;后来,办过户手续和政府购房补贴手续等,“证就被掉包了”。陈女士家的房产证夫妻各一本,现在发现两本都是假的。
有业内人士介绍,现在民间抵押贷款,因为担心出现二次、三次抵押,一旦产生法律诉讼会比较麻烦,因此房产证都是归债主拿。所以,陈女士等人的房产证被用于抵押后,到他们手里就不可能是真的了。
“购房补贴”为诱饵
从房产交易档案馆出具的“抵押借款协议书”可知,陈女士等人分别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借了从10万到30多万不等的钱,借款期限一两年不等,每月光是利息就有数千、上万元。相关条款还约定了违约金、法院强制执行、变卖抵押等违约责任。
对于这份“协议书”,陈女士等人称毫不知情。他们称,家里的情况根本不需要贷款,也从来没有拿到抵押的钱,更没有支付过利息。钱只在他们的卡上打了一转,就转到言某的账户上,利息也是言某支付。这些,都有银行账户明细清单为证。
陈女士等人告诉记者,买房后,言某告知,凡是新买房子的,可获“政府购房补贴”,她所在公司可帮办理,只要“签个字就得”。如今,陈女士等人才明白,这个“签字”其实就是办房产抵押。
陈女士是做生意的,并非没有防备。当时签字,她强烈要求看条款。但言某强调只是一种形式,不需要看那么清。而同一遭遇的谭女士称,当时,一叠文件只翻开下半截让人签字、按手印,上半部分压住不给看,她当时竟然没有一点怀疑。
办完“领补贴手续”后,言某称有30万元进了陈女士的账户,让她查看一下。陈一查,果然有钱进账。然后,言某取出2.4万余元现金(给了在场的权利人“卫×”等人),再将26多万元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最后剩下1.5万元,就是陈所得的“补贴”。按照言某的说法,以后每个月都能得1.5万元。第二个月,陈又得了1.5万元,此后再没有得到。
警方已介入调查
目前,部分通过言某购房的人,已接到“权利人”索要利息的电话。想到背了一大笔债务,房子也可能保不住,他们欲哭无泪,连日来奔走于律师事务所和派出所之间,希望有人“解救”。
昨日,上述那家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简先生告诉记者,关于此事,市房产中介协会和房产局都向他核实过,也有受骗者向他们质询。事实是,言某2009年到2012年以不拿底薪的形式在他们公司做过,但并非正式员工。言某有自己的客户和房源,成交后就到公司办手续,每单支付给公司2000元,都是走正规程序。此后,双方的合作就少之又少了,所以,言某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让别人那么相信自己的”。
据简了解,言某与其他中介公司也有过合作。除了以“购房补贴”为诱饵,言某还以“合作收房”向很多人借钱,简的妻子及其两名员工、几个同行都被言某以高利息高回报诱惑投钱,现在这些钱也被拖欠着,都有欠条为证,“这一块才是大头,估计有上千万元”。
记者从办理此案的雀儿山刑侦大队获知,本月15日凌晨,言某因为一名当事人报案(案值150多万元)被控制,目前以涉嫌诈骗执行刑事拘留。此后,他们才陆续接到陈女士等30多人报案,案值上千万元。因为涉及人员较多,需要重新定性,重新立案。(记者 胡来彦)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