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拿走他人财物 三名乘客被列入地铁“黑名单”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通讯员 欧俊)在南宁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站的安检处,穿银色上衣的男子捡到他人遗落的公文包后,取走包内物品并将公文包丢到垃圾桶里;发现他人的手提包掉落,中年妇女没有告诉失主,而是直接占为己有……这些举动全被监控摄像头拍下来。
昨日,南宁警方向媒体通报,3名乘客因为在地铁里拿走他人财物,被列入2017年首期地铁乘客“黑名单”。警方已经将这3人的照片拷贝下来,日后一旦发现他们乘坐地铁,即会采取行动。
南宁地铁1号线在2016年6月28日开通以来,已有部分乘客被地铁警方列入“黑名单”。去年12月13日中午12时许,一名红衣女子在地铁1号线凤岭站乘坐技术梯出站时,疑是高跟鞋引发意外,女子当场按停两部扶梯,其行为妨碍到了其他乘客出行。这名红衣女子随即被地铁警方列入“黑名单”,如红衣女子日后再乘坐地铁,她将要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负责。
那么,拿走他人财物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呢?金桂北斗律师事务的莫远锋律师认为,根据刑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包包里装有贵重物品,拿走他人包包的行为涉嫌侵占他人财物,或者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当事人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乘客如在地铁里捡到失物,除交给站务工作人员外,还可以直接送警务室处理。”地铁警方借此提醒,请当事人尽快主动拨打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5323110或者110,联系归还财物等事宜,否则警方将依法处理。
案例1
让小孩子遮挡拿走别人手提包
穿红衣的中年妇女捡走手提包(视频截图)
1月11日下午5时许,王先生向火车东站地铁站警务室反映称,他在购买地铁车票期间,粉红色手提包不见了。手提包里装有一部价值近3000元的手机,以及多张银行卡和一些日用品。
据地铁民警介绍,王先生的手提包放在拉杆行李箱上,他在地铁购票大厅里不慎将其弄掉。“我们从监控里看到,旁边一名穿红衣服的中年妇女看到后,让同样穿红色衣服的小女孩坐到手提包上面,遮挡住手提包。”
随后,一名戴眼镜,穿黑色衣服,抱着小孩的女子拿着地铁车票向两人走来。黑衣女子跟中年妇女交流过后,中年妇女弯腰捡起手提包,一行4人乘地铁离去。
案例2
拿走他人遗落公文包掏空财物
穿银色衣服的男子在安检出口处拿走公文包(视频截图)
1月14日晚上8点30分,覃女士在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站安检处过安检后,只拿走拉杆行李箱和背包,把黑色公文包落在安检皮带上。发现公文包不见之后,覃女士报警求助。据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民警介绍,覃女士称包内有平板电脑、钱包、银行卡、现金等物品。
警方调取地铁监控视频查看发现,女子进站后不久,有一名上身穿银色衣服的男子发现了这个公文包。该男子背上自己的挎包,推拉杆箱走了一步路后,突然转过身来拿走了这个黑色公文包。
男子成功通过闸门进入大厅后,在偏僻的站台里将公文包内的财物塞进自己的挎包,然后乘车离去。
案例3
安检口拿走他人不慎遗落财物
蓝衣男子在安检处拿走白色袋子(视频截图)
1月14日中午1点45分,小梁和同事在朝阳广场地铁站过B端安检口时,小梁不慎遗落一个白色袋子,里面装有两套内衣。
“小梁离开安检口之后,有几拨乘客发现了这个白色袋子,但都没有拿走。”地铁民警说,大概一分钟后,一名蓝衣男子通过安检时发现了这个白色袋子,他打开袋子查看后,直接把白色袋子塞进自己的白色行李包里带走。
编辑:石笑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