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挂职锻炼补助伙食费 去学习吃住自掏腰包
自治区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明确实(见)习、工作锻炼、选送学习等工作人员相关补助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规定因工作需要到常驻地以外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的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补助标准。
因工作需要到常驻地以外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的区直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被区直单位选调(抽调)到区直单位挂职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的区直单位常驻地以外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按照本单位差旅费规定执行。在区直单位常驻地以外工作期间或者挂职锻炼、专项工作期间,区内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15元,区外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30元。均不再报销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发放其他任何补助。确因特殊情况,由原单位从严审批、据实报销。自治区选派的各种驻村工作队员,无论所驻村是否在区直单位常驻地,驻村期间,均按区内每天发放伙食补助15元。其余同上。
组织选送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及组织选送离职带薪参加其他各种学习(无论是否取得学历)的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在校学习期间,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2014年9月30日)起执行。(记者 袁夏岚 实习生 李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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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广西在推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制度之后,又下发《关于明确实(见)习、工作锻炼、选送学习等工作人员相关补助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选送学习等工作人员相关补助费用的管理。
11月5日,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由于广西此前对外派人员的补助费用范围及标准均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因此一直以来,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的补助,都由各单位“看心情给”,有的“撑死”,有的“饿死”。
现状:
有的补助多,有的没补助
说起下乡锻炼,李女士是一肚子苦水。从今年4月开始,她从南宁一市直单位到某县挂职锻炼。据她介绍,为了工作方便,她将私家车开到了挂职地。“要走村串户,要跑项目,没有车根本不行。”李女士说。可是,由于她是私车公用,没有乘车发票,油票又不让报,一个月几百元的补助,连油钱都不够。“我们上一届由挂职县区发补助,日子还好过点。这一届变成了派出单位补,有的单位好多人至今都没得过补助,也不知道到底得不得”。
“挂职一年多后,我才知道有补助领。”自治区某厅级单位的覃先生,到某县挂职3年多,在他挂职的第一年,单位没有人告诉他挂职可以领补助,所以,他一直自掏腰包,直到一年后听说可以领补助,他才找到单位财务,领到了补助,“虽然一年只有1000多元,但有强过没有啊”。
记者调查时了解到,由于自治区此前没有针对外派工作人员下发专门的补助范围和标准,因此,各单位在发放补助时,随意性较大,有些单位按每天100元进行补助,有些单位却一分不给;有人去到偏远贫困村,一月领405元补助,有的在市内清洁乡村工作队,一月也能领400元……不一样的待遇,让外派人员意见较大。
新规:
两类工作人员可获补助
《通知》首先明确了补助范围,两类工作人员可获补助。分别是:因工作需要到常驻地以外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的区直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一类人员”);被区直单位选调(抽调)到区直单位挂职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的区直单位常驻地以外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二类人员”)。
对于组织选送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习,组织选送离职带薪参加其他各种学习(无论是否取得学历)的区直单位工作人员,《通知》规定,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可按照差旅费规定报账。不过,在校学习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得自掏腰包,不得报销。
标准:
区内每人每天15元伙食补助费
根据《通知》,一类人员外派时,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本单位差旅费规定执行。二类人员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基层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补助标准回原工作单位报销。
一类人员在区直单位常驻地以外工作期间,区内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区外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30元。领取伙食补助后,均不再报销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发放其他任何补助。确因特殊情况发生住宿费的,由本单位从严审批、据实报销。自治区选派的各种驻村工作队员,无论所驻村是否在区直单位常驻地,驻村期间,均按区内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
二类人员在区直单位挂职锻炼或专项工作期间,区直单位常驻地在区外的,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30元;区直单位常驻地在区内的,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由选调(抽调)人员的区直单位报销,在原工作单位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发放其他任何补助。确因特殊情况,由原单位从严审批、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
区内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
区外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30元
领取伙食补助后,均不再报销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发放其他任何补助
对于组织选送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学习的,不发放伙食补助费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