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区矫正督查组到南宁市检查指导“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及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17.03.2017  17:36
  3月14日至15日,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陆蓉率领督查组对南宁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查,深入上林县大丰镇司法所、武鸣区城厢所和隆安县城厢镇司法所核查。督察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核查、实地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司法局、司法所在“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场所安全稳定情况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进展情况。

  南宁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两会”重大敏感时期,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监管教育和稳控措施,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在“两会”期间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县(区)局统一安排人员分组并转发至各司法所,加强工作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各县区司法局对辖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和掌控列为“严管”级别、有再犯罪倾向、近期思想行为表现异常、涉毒或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每周走访谈话,对贫困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信息,每日定时查看社区服刑人员动态轨迹,落实每日定时报告制度;四是严格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管理,严格外出批准条件、严格外出审批程序、严格外出违规行为处罚、严格外出期间监督管理,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五是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功能性区域规划,分隔办公区与矫正区,确保“两会”期间场所安全稳定。

  陆蓉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南宁市在维护“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做法,她强调:要大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规范社区矫正衔接、规范宣告流程、严格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化建设,正确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要重视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区域规划设计;要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岗位能力素质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履职能力,体现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

  督察组对我市社区矫正中心共建试点项目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推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