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行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中新网南宁11月27日电 (记者 杨陈)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办副主任韦运雪27日向媒体介绍,为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广西正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
韦运雪在此间举行的广西全区市县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说,本次改革要求以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县乡执法力量分散和行政 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为重点,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行政执法重心向市县一线下移。
在开展改革工作中,广西率先探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和其他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广西已在全区10个市34个县(市、区)结合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整合设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文化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全面完成。
针对各行业的不同特点,广西在全区的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系统内,分业推进了相关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将多部门的相关行政执法权集中 交由系统内一个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全区农林口亦在探索推进“大部制”改革,设立大农业、大文化、大旅游等“大部制”行政管理机构。
此外,广西还创新探索了乡镇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新模式,推行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四所合一”改 革,并将县级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等部门相关执法职能以委托形式交由其承担,在综合执法、便民服务、集约行政资源、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取得成效。
韦运雪表示,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做法中属于首创。通过试点,乡镇在推进“美丽广西”、 新型城镇化改革、新农村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中形成了总体执法合力,提高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他说,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广西摸清了市县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家底和优化管理;创新了执法模式,探索了改革路径;降低了行政成本,整合了执法力量;优化了职能配置,加强了监督制约;加强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提高了执法水平。
韦运雪指出,下一步,广西还将充分利用中央授予的立法权,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管理;完善公务协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队伍,严控协管人员数量,禁止协管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