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注重从自治区层面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为及时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管理制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精准度和总体效益,广西财政厅专门组织召开了区直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从自治区层面上推进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财政厅厅长黄伟京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厅副厅长曾纪芬同志主持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厅等17个财政涉农资金主管部门的分管厅领导、财务负责人和业务经办同志,以及财政厅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黄伟京厅长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广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工作情况,同时指出,目前广西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各区直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各项扶贫工作和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转变管理理念,尽快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新要求。
一 是 要统一认识,深刻把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区脱贫攻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充分理解资金整合工作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确保打赢我区“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作用,主动作为,重点做好“放管服”工作,确保资金投向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
二 是 要完善制度,尽快构建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强力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对涉及到的中央19+1和自治区22+1的整合资金的管理办法进行认真疏理和研究,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本部门贯彻落实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适当调整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的相关规定,打消贫困县的担心和顾虑,努力扫清制度障碍。
三 是 要严格把关,按时高质完成对贫困县资金整合方案的审核工作。要重点把握三条原则:第一,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基数的原则,确定试点贫困县年度计划批复数,无总额减少等特殊情况,不得减少或变相减少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分配额度。第二,要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调整支出结构和方向,确保对54个贫困县的投入原则上要高于年度资金总额的50%。第三,要合理设置目标任务完成时间,实行“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为统筹整合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四 是 要强化监管,确保涉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作。一方面,要加强对试点贫困县编制专项规划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部门专项规划与当地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好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消除监督盲点和死角,防止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五 是 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广泛参与、有效协调的沟通机制。财政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各相关部门传达最新的政策要求和外省的先进经验,做好改革牵头和服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大家同心协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曾纪芬副厅长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和会议精神,抓紧落实,全力推进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及时批复2016年试点贫困县整合方案。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财政厅将尽快下达2016年39个贫困试点县整合资金方案计划数(即“一下”计划数),各试点县要结合自治区下达的“一下”计划数,编制和调整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要在9月30日前将“二上”最终整合方案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二要指导和督促落实2016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根据各试点县工作进度情况,自治区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地开展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监督检查,并加强指导,促进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制止并纠正假整合、乱整合的行为,不断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修订完善制度支持统筹整合。为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开展,区直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取消限制性规定,从制度上为试点贫困县松绑,对试点贫困县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
四要加快推进2017年整合工作。为加快统筹整合力度,全力支持贫困县脱贫摘帽,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拟在全区54个贫困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财政厅将督促54个贫困县将于9月底前上报2017年整合方案,并将与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审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信息报送:农业处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