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多措并举助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01.09.2016 23:0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日前,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快2016年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通知》(桂财采〔2016〕32号),切实加快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通知要求:
一、认真梳理,加快速度。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督促所属单位,加快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采购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限时办结的要求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全面梳理政府采购项目;目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未能达到要求的部门和单位,须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制定政府采购计划,于8月底前报财政厅备案。
二、限时完成,注重时效。各预算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强化内控建设、加强履约验收、实行信息公开”的五项主体责任。尽快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采购单位要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媒体上公告。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加强履约验收工作,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尽快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率。
三、提出要求,加大问责。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督促所属各预算单位,加快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对未按规定要求,财政厅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信息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编辑:卢清建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1.09.2016 23:04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赴桂开展完善边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题调研
2018年9月25—29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