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多措并举推进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
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崇左市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收回预算单位历年结余资金共9.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9.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1亿元。
一是全面掌握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采取单位自查与财政部门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形式,按照规定的清理范围、内容、办法,在全市274个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结余结转清理工作。各预算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将财政资金结余结转资金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同时市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提供的财政资金结余逐一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对结余结转资金逐项逐笔清理,摸清结余结转资金额度,全面掌握各单位财政拨款(补助)结转结余和其他资金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二是规范处置结转结余资金。 按照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有关政策,对往年度项目资金结余进行分部门分项目清理,并根据项目结余情况分类予以处理。同时出台了《崇左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分类、规范处置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过程中,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的,核减单位项目,收回资金由财政重新统筹安排。
三是提高财政支付效率。 将结余结转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监管,避免结余结转资金流失、浪费。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减少财政资金在中间环节的滞留、占用时间,提高财政支付效率。
四是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绩效挂钩。 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将清理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绩效挂钩,对单位实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提高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信息报送:崇左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