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315提醒:谨防保健品推销新花样
27.06.2015 01:34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 通讯员 熊至娟)6月26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2015年第6号消费提示。消费提示中指出,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在日常工作中接到关于食品的投诉较多,且对食品的投诉举报问题最多的是虚假广告,商家在广告中夸大食品功效,宣传有治疗作用,把普通食品充当保健品销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此,2015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到,消费者在选择食品、保健品或接受各种免费服务时,切莫轻信推销人员的说辞,谨防保健品推销新花样,尽量避免引发消费纠纷。
2015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到,消费者在消费时,可注意以下三点:一是选购食品时,不要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不要轻信广告中以专家、医生,患者名义介绍的能治愈某种疾病的内容;二是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看清包装标签。合法保健食品包装标签上印有保健食品的专有标志,其中所标示的批准文号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到;三是购买时要到正规商店进行购买,并保存好相关票据,选择电视购物时最好选择货到付款方式,仔细检查明确无误后才进行签收。
此外,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对经营者发出警示。警示中提到,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不得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不得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否则,工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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