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购买钱币图案制成土豪钱包属违法
街头摆卖的“人民币钱包”
八桂网 南宁 10月5日消息,“远看的话,你猜这是一沓钱呢,还是印有钞票图案的钱包?”10月3日,有读者反映,在 南宁 市朝阳广场一带,有商贩摆卖印有人民币图案的钱包,这种钱包外观看上去就像是一沓沓钞票。记者走访朝阳广场、人民公园、建政路一带的街头发现,如今摆卖“人民币钱包”的商贩还真不少,每只叫价10元,不少过往行人都乐于购买。而据律师介绍,制作、买卖这种“人民币钱包”属于违法行为。
“这是我刚买的钱包,你看我够‘土豪’吗?”3日上午,记者根据读者周先生的报料来到朝阳广场一带,见到不少市民正在掏钱购买这种新奇的“人民币钱包”。在一个人流量大的路口,一名男子正在卖力吆喝:“钱包10元一个啦!又拉风又酷!”
记者上前拿起这种钱包细看,发现它是一种简易的单夹层钱包,由两张印有人民币图案的材料缝制而成。钱包材料摸上去像是塑胶,又像是布料,上面的人民币图案清晰可辨。小摊上人民币100元、50元、20元、10元的图案一应俱全,甚至还有老版人民币及许多外币的图案。如果不是靠近仔细观察,还真的会以为摊贩正在摆卖一沓沓的纸币。
记者在该摊点处观察了10分钟,就有三四名顾客掏钱购买这种“人民币钱包”。“我在这里一个上午卖了二三十个,还有别人也在这个广场上卖。”摊主介绍说。记者随后在广场附近逛了一圈,果然发现还有五六个摊也在卖这种“人民币钱包”,而人民公园、建政路小巷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也都能见到这种钱包的身影。
“人民币钱包”蔚然成风,但其究竟是否合法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广西文灿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文灿。
蒋文灿介绍,我国对于人民币的保护,有专门的法律和条例,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同样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因此,蒋律师认为,市场上的这种“人民币钱包”当属“其他商品”范畴;不仅制售者违反了以上法律法规,购买者也同样违法。根据该《条例》,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蒙进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