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红字〔2019〕40号
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拨付总会2018年
“人道基金”支持博爱家园项目款的通知
柳州、百色、贺州市红十字会: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接收2018年“人道基金”支持博爱家园项目款并落实项目工作的函》(中红赈函〔2018〕147号)精神,支持你会实施博爱家园项目工作,现向你会拨付首期项目款具体金额详见附件),项目执行经费市级为2000元、县级为7000元。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项目的建设流程要求,实施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有关票据要完整归档,以备审计。
附件:广西实施总会2018年“人道基金”支持博爱家园项目首批款拨款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9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成保,0771-576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