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发放全区首笔扶贫再贷款4000万元
17.05.2016 00:40
本文来源: 扶贫办
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发放全区首笔扶贫再贷款4000万元
本网南宁讯(周全)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扶贫再贷款,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于2016年5月6日在全区发放首笔扶贫再贷款4000万元。
扶贫再贷款是支农再贷款的“升级版”,是总行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助力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扶贫再贷款的发放范围为全国1243个贫困县(广西49个贫困县)的4类法人金融机构,执行比支农再贷款低1个百分点的利率,即3个月1.45%、6个月1.65%、1年1.75%,展期次数累计不得超过4次,实际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
在对广西49个贫困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扶贫再贷款资金需求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向总行成功争取增加广西扶贫再贷款限额25亿元,并在全区安排扶贫再贷款限额合计46.33亿元,实现对全区49个贫困县的全覆盖。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于2016年5月6日对广西资源农村商业银行发放全区首笔扶贫再贷款4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1.75%,并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的涉农贷款加点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4.75%);对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涉农企业贷款加点幅度不超过4个百分点(5.75%)。该笔扶贫再贷款预计支持100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支持涉农企业10家,由此带动200多户贫困户发展生产。
本文来源: 扶贫办
17.05.201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