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条例修订稿征意见 "长期收费"争议最大
备受关注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邮件221封、意见454条,其中总体意见265条,针对条文的意见189条。《工人日报》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近期该部门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梳理研究,用于《条例》修订稿的下一步工作。
据了解,《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在一个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引发争议最大的是“长期收费”。有关意见主要集中在:收费公路发展应突出维护公共利益、收费公路的统借统还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高速公路的养护收费制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明确社会资本投资收费公路的合理回报范畴、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运营管理成本、加强收费公路运营主体服务监管等方面。
相当一部分公众对构建“非收费公路为主、收费公路为辅”的两个公路体系及“用路者付费、差异化负担”的原则表示理解和认同,同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也有一部分公众对高速公路拟实行长期养护收费等制度持不同意见。
公路作为公共产品应该免费么?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部分人认为,公路作为公共产品应该免费。政府财政取之于民,公众从公路的建设环节开始其实已进行了购买,如果公众在使用公路时需要二次购买,相当于变相加税。
修订稿提出,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债务偿清后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有关专家表示,理论上修路应当由政府财政承担相应费用。事实上,世界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免费公路。公路发展的资金或由税收供给,就是人们常说的“政府埋单”,这样的公路可以叫“收税公路”;或通过“用路者付费”方式筹集,也就是征收通行费,这样的公路就是“收费公路”。收税和收费两种方式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在选择收费还是收税的时候,既要综合考虑政策的公平合理性,还要看公共财政的实际能力。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养护的专项税主要是消费者买车时缴纳的车购税和加油时缴纳的燃油税(成品油消费税交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车购税只能满足公路建设资金需求的大约20%,燃油税只能满足公路养护需求的大约30%,剩余的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只能通过社会投资和银行贷款解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表示,如果我国停止实行收费公路政策,至少有三大块资金将转由财政承担,那就必然大幅推高车购税和燃油税的税率。“收费公路政策调整已经势在必行,应在调整中完善。”
收费公路亏损已成地方债务主要风险源
记者注意到,一些公众对《条例》修订稿还提出应加强收费资金使用规范化、资金去向公开化、降低收费公路管理成本等意见。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比2013年增加240%,除西藏、海南没有收费公路外,其他29个省区市中25个省份2014年收费公路出现严重亏损。这意味着收费公路亏损已成地方债务危机的一个主要风险源。
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此前对记者称,公开透明是改善公共管理的基础。公众不知情、管理者垄断收入与支出信息,会使得政府与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交流缺乏应有的基础。应定期向社会公开通行费收入和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全力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到2015年底将基本实现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届时可以节省大批人力,降低管理成本。
据了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交通运输部先后组织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和企业座谈会,听取了专家学者、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公路使用者及行业协会代表意见。同时,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召开了运输企业、公路运营单位、行业协会、相关专家等参加的座谈会,并征求了省级政府的意见,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记者获悉,交通运输部正在汇总、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将吸收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努力使收费公路政策更科学、合理。对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适时报送国务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