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测试刷出天价停车费 网友传不实信息要担责
收费员演示如何进行收费打单 记者 龙博 摄
“12月1日至16日,某桂A牌照车主在中山路01号路段停车时长共计15天1小时24分,收费达2342.5元!”昨日,一条天价停车收费票据信息被微博、微信朋友圈疯传。看到这个天价停车费后,网友都惊呆了:“在一类路段停这么久,车主真是摊上大事了”“估计是土豪,这么任性”……
据了解,自12月1日南宁市实施新的停车收费标准以来,车主在一类路段停车从来都是快停快走,难道真有车主在中山路停了15天时间?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发现,真实情况竟是收费员调试机器造成!记者昨日找到这名收费员。看到网上被疯传的这条信息,他立马记起这是他之前试机子时丢弃的票据,并现场为记者演示票是如何出炉的。此外,多数收费员表示目前停车都是快停快走,网上被疯传的事情还没出现过。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乱传不实信息也要担责。
沿路走访 大多数收费员对事件表示怀疑
中午12时许,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沿七星路西侧向中山路方向走访。如果网传消息属实,该路段收费员应该会有听说。在七星路南宁红星小学附近,趁收费员闲暇间隙,记者赶忙上前打探。
一亮出网上流传的图片,收费员颇为惊讶:“现在一类路段的车都是快停快走,像我们这里停车一般都不会超过3个小时,车主也都是掐着时间停的,超过一天的我这里没有,也没有听说附近有这种情况。”收费员朝中山路美食街一带指了指,让记者到那边去询问,随后又向记者补充,“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在某些小区周围。车主将路边车位当成自家的,晚上停在路边,第二天早上收费员来之前将车开走,从而避开收费。但如果真停了那么久,按照每日最高停车费来计算,就会产生这么多费用了。”
记者随后来到中山路金外滩商厦,从该处路口往北即是南环路,往南一直到桃源桥则均是中山路地段。记者在粤发花鸟市场前向两名咪表停车收费管理员咨询是否有听说过天价停车费一事时,他们均摇头表示没有听说。其中一名收费管理员表示,这里都是中山路,至于哪里是网传图片上的“中山路01号路段”,她也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里从来没有产生过这么多停车费。“停5个小时基本上都没有了,别说停15天了”。
查询真相 天价停车费单竟然是废纸一张
难道网传的天价停车费一事纯属子虚乌有?一名收费管理员的话提醒了记者,这张票据应该是手持终端打出来的单据,他们这里是咪表计时收费,再往桃源桥方向有一排车位好像不是咪表计时,可以去那里看看。
果然,沿中山路往南刚走两三分钟时间,记者就发现一排车位,有2名收费员正在该路段值班,周边并没有竖起咪表计费器,收费员手中好像拿着手持停车计费器。记者上前,拿出手机向其中一名年长的收费管理员展示网上所流传的图片。该管理员定了定神,“图片上的信息应该是机器打出来的没错,但是我们这里都是快停快走,停车基本都是两三个小时,从没有过这么大单的停车费呀!”
此时,一旁收完停车费的小伙子也凑了过来,定睛一看,马上就认了出来:“这张票据是我昨天打出来的。当时是拿来试机子的,票据撕下来后就随手丢在了一边……”
现场操作 收费员重演如何进行收费打单
原来整个事情闹了乌龙!明明是一张随手丢弃的废纸,为何一天时间就能在网上疯传?
自称认识“天价票据”的小伙子名叫吴成创,其胸前挂着的工作牌清楚地写着“广西路桥公司收费管理员”字样。记者了解到,平时吴成创每天的工作就是在中山路南侧路段做停车收费管理,每天上午7时30准时上班,晚上7时收工回家。从不上网的他,直到记者找来,才知道出了这么一回事。
面对这一乌龙事件,他有点哭笑不得。“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以前我们这里停车计时都是用粉笔在车主的轮胎上标记。12月1日,公司新下发了停车计费器,当时我还不怎么会用,就随便多输了几次来做试验。停车信息、车牌信息这些都是随意输进去的。到16日中午突然发现还有一张1号的单没有取消,于是就打出来将其丢在一旁。”小吴猜测,废弃单据应该是被市民捡到之后放到网上。
随后,吴成创还给记者做了演示。他拿起类似于POS机的手持计费器,屏幕上显示出了他管理的24个车位。之后他点取了其中一个,随意输入车辆信息,马上便有和网上相似的单据出来。记者看到,共有两份单据同时打了出来:其中一份计时单上写明计时为13时22分;另外一份是结算单,上面的信息除了“结算时间是13:22至13:23,收费2.5元”与天价收费单据不同之外,其余信息都是一致的。吴成创介绍,车主停车时候出的是计时单,另一份结算单是车主取车时出的。网上流传的便是他昨天中午打出来的测试结算单,那是他随手丢弃在路边的。
部门回应 多数车辆路边停车都短停快走
按照12月1日起实施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新标准,中山路属于一类区域一级道路,停放一天最高需交155元停车费。按此计算,网传单子上显示的2000多元确实合理。那实际操作中会收这么多吗?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新标准全面实施后,停车泊位收费需按照新政策实行,如果真的有人连续停放多天那就得按照政策收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路边泊位停放的车辆基本上都是短停快走。
中山路是南宁有名的夜市,晚上开车来此吃夜宵的市民不在少数。但中山路附近车多人流量大,车位较少。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按照新标准,中山路属于特殊路段,在夜间等特殊时段会按照新标准,路边泊位特殊时段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收取,即10元/辆次。特殊时段道路停车泊位允许机动车辆停放的具体时段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方提醒 网友乱传不实信息同样要担责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条例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2013年9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记者了解到,此前南宁市也发生过多起谣言传播的案例,后经查证均属无稽之谈。对此,警方提醒市民,网上传播的信息一定要进行核实,不要以讹传讹,乱传不实信息同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龙博 孟娟娟)
相关链接
这些都是谣言
1.今年11月,在一些个人微博、微信朋友圈里开始传播一条“女子凌晨在永和桥被人挖双眼”的消息,并配有“现场图”。经警方核实,近期没有发生过此类案件。这条消息被证实是不折不扣的谣言。
2.今年11月,微博微信上盛传一条“南宁一名年轻女子在中柬路险遭绑架”的信息,而且为“近日发生”。后经调查发现,信息来源为一则本地电视台的视频,内容为一名女性讲述自己在青秀区中柬路险遭陌生男子绑架的经历。但该视频在去年就有。明显,这是一则旧闻,并非“近日发生”。
3.今年7月,在南宁网络上流传一则“南宁一天丢五个小孩,疑为要人体器官”的消息,说一个团伙专偷7岁以上孩子,可能是要人体器官。经南宁警方证实,这是一条虚假信息。同时经过调查找到卢某等随手转发传播虚假信息的网民,并给予教育训诫。
4.今年5月底至6月底,西乡塘区金陵镇有一些群众零星传出一则信息:有六七名小孩的尸体被挖了心脏后丢弃在路边。西乡塘公安分局金陵派出所经调查,确认这是一则谣言,而散布谣言的陆某也被警方行政拘留4日。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