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改革两年间”评论之五:闻鸡起舞 书写更加精彩的改革答卷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1+3”意见方案出台两年来,公安改革保持了稳健推进的良好态势,改革效能不断提升、改革之基愈加牢固,传递出快马加鞭、奋力前行的强力信号。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须要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新年新气象,以什么样的状态投身改革,以什么样的作为深化改革,是关系公安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
2017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国公安机关要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既要蹄疾步稳、持之以恒,统筹推动各项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又要着眼大局、突出重点,多推“四个有利于”的改革举措,不断扩大改革受益面、彰显改革新面貌,努力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好的改革发展稳定环境。
新的一年,要紧紧围绕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细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更加积极宽松的户口转移政策,切实调动好两个方面积极性。要围绕服务国家人才发展战略,推动出台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组织实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永久居留外国人管理制度的含金量。要围绕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狠抓公安部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28项措施的落实,同时要积极研究、不断推出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进一步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要围绕国家实施“互联网+”战略,狠抓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落实,不断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新的一年,要紧紧围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着眼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要抓好受立案制度改革意见落实,全面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大力推进办案中心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要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要求,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的一年,要紧紧围绕有利于调动广大公安民警积极性和激发队伍内部活力,进一步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两年来,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取得重大政策性突破,体现出从根本上寻求解决之道的制度创新。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出台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员管理规范性文件,形成鲜明政策导向和有力制度保障。要深化招录培养机制和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健全完善公安院校招生和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源头招录水平。要狠抓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推动各地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新的一年,要紧紧围绕有利于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和公安机关战斗力,进一步深化警务机制体制改革。要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优化公安信息化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整体规划和建设应用,大力加强新技术手段建设应用,着力提升预测预警和打防管控能力。要深入推进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新形势下打击各类犯罪的新机制,健全完善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机制和对新业态的有效管控机制。要积极适应“走出去”战略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统筹规划布局,进一步深化同世界各国的执法安全务实合作,着力提升我国在国际执法安全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好地维护我国家、企业和公民海外安全利益。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一年的改革征程已经开启。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保持闻鸡起舞、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断开创公安事业发展新局面,共同书写更加精彩的改革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