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以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勇气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曹建明在广东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牢记主体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改革取向
以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勇气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王治国 郑赫南 朱香山
1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调研。 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深圳12月19日电(记者王治国 郑赫南 朱香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近日就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在广东省检察机关调研。他强调,全国检察机关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牢记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取向,以创新的思维方法、攻坚克难的勇气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虽已进入初冬时节,但南粤大地依然草木葱茏、暖意融融,一片生机盎然。12月18日至19日,曹建明一行轻车简从,先后深入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深圳市检察院、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考察调研,实地了解检察改革推进情况,与广东三级院检察人员面对面深入交流,共商破解检察改革难题的良策。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是连续多年的全国先进检察院,多项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该院在深化检务公开、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新路。在检务公开大厅,曹建明饶有兴致地观看了该院依托网上平台,以生动形象的3D动画方式开展案件信息查询的现场演示。曹建明说,这是项便民、利民、亲民举措。深化检务公开,不仅要推进统一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而且要适应信息化要求,统筹加强新媒体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检务服务。在案件管理中心律师数字化阅卷室,工作人员介绍说,该院已经实现纸质卷宗百分之百数字化,律师前来阅卷用U盘即可拷贝所有电子卷宗,大大节约了时间,节省了开支。曹建明点击鼠标,随机仔细查看几份电子卷宗,并对此项举措表示赞赏。他说,当前,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是律师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规范司法行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检察机关要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转变司法理念和方式,从机制制度上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促进公正司法,更好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近年来积极探索利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参加简易程序庭审,提升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调研中,曹建明走进该院远程视频室,全程旁听了检察官通过该视频远程参加一起刑事案件庭审情况。看到检察官“足不出院”,在20分钟时间内,就依法规范高效完成出庭公诉任务后,曹建明表示,这一系统运用既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问题,又有助于提升公诉能力,强化内部监督。检察机关就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服务检察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深度利用信息化工作平台,以科技信息化来提升执法规范化高效化。南山区院“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是全国检察机关首家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建立的跨部门办案平台,这一平台打破以往政法各部门“信息孤岛”的局面,充分实现数据的共享交换。调研中,曹建明详细了解并现场观摩了该平台运行情况,他勉励大家,要进一步梳理总结运行工作经验,围绕改革要求和工作需求,积极探索优化系统,为全国检察机关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在深圳市检察院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座谈会上,广东三级检察院代表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就改革试点中检察系统特别是基层检察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谈了看法建议。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曹建明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坚持改革精神,以建立健全新制度、新体制、新机制为重点,对法治建设涉及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制度化解决方案,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新部署。当前,改革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真正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司法改革与检察改革,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坚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标准,坚持正确的利益观。要树立改革一盘棋思想,无论是检察机关牵头项目还是参加项目,都要跳出部门框框,克服畏难情绪和本位主义,做到相互支持、互相配合。
曹建明强调,这次司法改革的重头戏主要在法院、检察院,落实中央部署的改革,不仅最高检要承担主体责任,各级检察机关都要承担主体责任。特别是广东等司改试点省份检察机关,要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可复制、可推广作为基本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抓紧制定试点方案的实施细则,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检察机关的实施方案和改革项目的具体措施制定好。要加强统筹协调,对于重点难点问题,既要加强上层沟通和顶层设计,又要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基层探索实践,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改革正能量。检察人员是检察改革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没有广大检察人员参与和支持,改革就难以成功。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把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政策、道理讲明白,努力使广大检察人员理解、拥护、支持、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凝聚起推进改革的正能量。
曹建明强调,深化检察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论证。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许多重要改革举措,都涉及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对于检察官员额制、省以下检察人员统管、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等重大改革问题,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加强研究探索,形成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推进改革积累经验,为顶层设计和中央决策提供依据。
曹建明指出,深化检察改革,要坚持改革取向,以创新的思维推进。改革不仅是一种工作要求,更是一种思想方法和思维方法,是一种价值取向。坚持改革取向,强调的就是要用创新的精神应对司法工作、检察工作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尊重实际、尊重规律的前提下,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深化司法改革尤其是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没有先例可以遵循,必须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大胆探索。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改革的勇气和锐气,以勇往直前、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推动检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前,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四中全会部署的许多司法改革举措,都涉及重要的制度调整。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权衡,从立法上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推动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同步推进。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峰,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等分别参加上述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