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创新政府债务管理方式 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一、举债理念创新,取得了举债观念转变的新气象
一是成立政府债务领导小组,负责政府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明确了政府债务归口财政管理,规范了政府债务的举借和审批管理程序,明确“谁借、谁还、风险自担”的债务归属责任,增强了债务单位的风险忧患意识。二是明确了政府举债只能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同时从2016年起,其他的融资模式无论是银行贷款、BT项目融资或是垫付工程款等不能列入政府债务。三是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消除由政府救助帮助化解债务的侥幸心理。
通过举债理念创新,彻底改变了“多头举债、管理混乱、财政买单”的举债融资局面,建立了“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二、体制机制创新,理顺了债务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州级层面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州财政局新设立地方债务管理科,专门负责管理政府债务。同时,县市级层面也相应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在财政部门设立了政府债务管理股或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保障。二是建立了黔东南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定我州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三、管理制度创新,取得了债务管理制度上的新突破
一是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把偿债准备金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每年根据财力与债务状况安排一定规模的偿债准备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013年和2014年,州级财政连续两年每年安排偿债准备金1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州级财政承担的到期债务本息。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的要求,从2015年起,不再新设偿债准备金,确需偿债的,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并分年度纳入预算安排。对于已设立的偿债准备金,纳入预算管理,优先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存量债务。
二是按照“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印发了《黔东南州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印发了《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化解政府存量债务指导意见》,明确了对纳入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交通、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存量债务项目,均可作为PPP模式转化的项目,切实化解政府存量债务。从全州存量债务项目中筛选出3个项目拟作为第一批转型PPP项目,分别涉及到农业(榕江县中心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教育(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及民政(岑巩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做好项目转型的可研、规划等前期筹备工作,密切跟踪工作动态、加快推进转型进度,为全州的存量项目转型起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出台了《黔东南州暨州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黔东南州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责任明确要追究到个人,对于发生债务风险的县市和单位,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五是以黔东南州委办和州人民政府办“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管理规范做好2015年政府性债务置换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大了债券资金的置换力度,严把债务置换审批关,提高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地防范了存量债务风险。
四、债券资金管理创新,取得了顺利化解债务风险的新亮点
一是锁定债务余额控制了债务总规模,实现了全州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实行限额管理规范了新增债务,防范了新增债务风险。
二是积极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表外融资债务和应付工程款等债务,避免了银行贷款违约,降低了表外融资成本,及时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切实化解了存量债务风险。截至目前,全州共获得六批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61.86亿元,用于全州各县市偿还清理甄别确定的2014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61.86亿元债券资金是2015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105亿元的58.9%,其中:丹寨县债券资金5.22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1.26亿元的414%,黄平县债券资金5.12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3.2亿元的160%,镇远县债券资金4.48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5.31亿元的84.37%,黎平县债券资金3.81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4.15亿元的91.8%,剑河县债券资金3.1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3.43亿元的90.38%,台江县债券资金3.38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1.8亿元的188%。债券资金的及时拨付,极大地缓解了全州各县市的偿债压力,对防范我州以县为单位可能引发的债务风险,保证财政金融平稳运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采用定向承销债券方式,分别和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贵阳银行、中信银行签署了两批次债权解除协议,涉及39个存量债务项目、债务金额3.98亿元,严格按照债权解除协议书的要求,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及有关责任,有效地化解了存量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