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批政府部门“两张清单”正式公布

30.06.2015  13:40

  6月29日下午,自治区编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第一批14个自治区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这标志着我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今年年初,广西正式启动了全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按计划,自治区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2015年9月底前全面公布,试点市县政府部门清单应适当提前公布,其他市、县2016年7月底前公布。

  按照分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自治区编办在列入自治区本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范围的68个部门(单位)中,选择了发展改革、工信、教育、民委(宗教局)、财政、民政、住建、国土、水利、农业、卫生计生、审计、工商、食药监等14个部门作为第一批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部门。

  经部门梳理清权、权力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征求市县政府和社会公众意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步骤,形成部门权力清单;经部门梳理职责,编制上报部门责任清单草案,权力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形成部门责任清单。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不仅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部门职责进一步明晰,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了政府部门权力观念大转变、工作作风大转变、政府职能大转变。

  14部门涉及2751项权力

  通过半年来的努力工作,广西清理了政府部门的职权,编制形成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摸清了部门行政权力家底,也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锁定了基数。

  此次公布的14个部门梳理出的权力事项共计2751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逐项进行清理,共取消、下放(含明确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转移和整合部门权力事项1505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为54.7%,有效地破解了阻碍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市场主体和社会创造活力的难题。

  对清理后的权力事项,按自治区级保留权力事项、明确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共性权力事项3个部分编制权力清单。14个部门自治区级保留权力事项共1235项,明确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932项,各部门的共性权力事项11项。

  部门责任清单由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个部分组成。在全面清理各部门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职责定位,从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角度,14个部门明确主要职责227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1232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23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72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41项。

  权力事项审核遵循六大原则

  审核中,我区严格按照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提出清理调整意见。一是重点取消了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将权力设立依据严格限定为法律、法规、规章,无法定依据的原则上都作为取消处理。

  二是对由市县政府实施更为方便、有利的事项,尽量交由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减少自治区政府部门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让自治区部门腾出精力更好地做好发展规划、制度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和对下级部门的指导等。

  三是将行政机关承担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鉴定、认证、评估等,以及一般信息、一般统计、科研、培训、考试等具体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转移给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四是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按照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要求尽量予以整合。

  五是虽有依据,但不符合我区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以及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权力,列为暂不执行权力事项。

  六是对具有合法依据,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权力事项予以保留。

  南宁完成19个部门权力事项审核

  自治区确定南宁市、防城港市、横县、灵山县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试点市、县。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我区市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进展情况。

  目前,防城港市已按程序完成市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于6月2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可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已完成对第一批19个部门权力事项的审核,横县完成第一批5个部门的审核、灵山县完成第一批11个部门的审核,近期都将提交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其他非试点城市中,桂林、梧州、北海、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7市已召开本级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动员会并印发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正按步骤有序推进。

  目前,第一批以外的其他54个部门(单位)的清单也已基本完成审核工作,近期将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征求市县政府和社会公众意见。

  自治区编办将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完善“两张清单”的后续管理,抓紧完成其他部门“两张清单”的编制审核工作,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督查,全力推进我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两张清单”后续管理逐步完善

  我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注重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简政放权,释放政府自身改革红利。通过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将“粗线条”的部门职责,分解为易懂、易行、易监督的具体工作事项,有效地推动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

  “两张清单”公布后,近期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站、自治区编办网站和各部门官方网站设置固定板块予以公布。各部门也将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同时通过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在平台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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