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级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2.01.2016  17:10

2015年12月底,来宾已编制完成了58个市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前7个月完成了自治区部署的目标任务,成为继南宁、防城港两个广西试点市之后率先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设区市。

2015年6月,来宾市政府启动推行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成立“权清办”,组织人员力量,对来宾市发改、公安等58个市级部门(单位)的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进行反复审查论证。历时大半年,完成了58个市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8个部门为零权力事项)。

来宾本次公布的50个市级部门权力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十大类别的行政权力,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328项。审核过程中,精简权力事项2299项(其中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317项),精简率达40.86%。公布的58个市级部门的责任清单共有主要职责644项,具体工作事项2735项,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37项,公共服务事项159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98项。

下一步,来宾市将公布审定后的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市民办事。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严禁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经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