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一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

13.07.2015  18:07

      7月1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包含我委在内的第一批19个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本次公布的19个政府部门共梳理出权力事项4049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共取消、下放、转移和整合部门权力事项2484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61.3%。其中,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权力事项共1565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45项,下放的权力事项501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40项,各部门的共性权力事项10项。我委在本次权力清单的清理工作中,共取消、转移权力事项5项,保留权力事项56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11项,下放权力事项143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10项。
      19个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定位,将各部门主要职责分解细化为具体工作事项,明确主要职责280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1487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25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2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7项。我委在本次责任清单的清理工作中,共明确主要职责16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65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22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32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5项。
      在权力和责任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后,我委将编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在网上公开;突出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