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专项检查

12.12.2016  22:35

  为落实采购人“五个主体责任”中的履约验收,规范采购单位履约验收行为,增强其履约验收责任心,遏制“重采购、轻验收”的现象,近日,广西财政厅决定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16年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并已完成采购活动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采购单位是否按要求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的程序;验收书的出具是否符合要求;验收结果公告;验收资料归档;采购单位、验收小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履责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次专项活动将通过检查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情况,深入了解掌握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执行、验收等相关情况。认真查找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和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执行环节的监督。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把好政府采购环节的最后重要关口,确保采购质量,促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自觉、诚信地履行合同,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报送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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