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未抵现场伤者殒命 是路况险恶还是见死不救

22.12.2014  10:52

医院救护车未抵现场,一乡村伤者因抢救时机延误不幸殒命

是乡村路况险恶 还是医院“见死不救”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通讯员黄河清

        农村妇女蓝秀花(化名)在修筑屯级公路时不幸被砸伤,都安瑶族自治县某医院接到求救电话后,派救护车及医务人员前往施救。可到离伤员受伤的事发现场约10公里处时,因路况险恶,救护车不敢贸然往前行驶,要求家属将伤员送到救护车停放处,可惜因延误,最终不能挽救蓝秀花的生命。死者家属以医院“见死不救”为由将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18.5万余元。

        称路况险恶 

        救护车未抵现场救人

        都安县境内洼地密布、石山连绵;而弄长村地处深山老公式,是都安县最为偏僻的山村之一,道路崎岖险峻,村民出行异常困难。

        2012年9月12日下午3时许,蓝秀花在弄长村吹坳口参加修筑屯级公路时,不幸被滑落的巨石砸伤身体的左下肢等部位,伤情非常严重。蓝的家属紧急拨打都安县某医院急救中心电话要求出诊。医院于当日下午3时53分接到求救后,约5分钟后出动了一辆救护车及医务人员从县城出发前往施救,并于当晚6时20分驶到离事发现场约10公里的德雅代销店门前停下,由于路况险恶,救护车不再前往事发现场。

        救护车司机先后与死者家属派来的两批带路人员说明,因前方路况不好,救护车最多只能开到德雅村代销店,不敢冒险再往前行驶至事发现场,并要求他们将伤员送到救护车停放处。

        无奈,死者家属和队上群众辗转请到了一辆工程车,一路颠簸着将蓝秀花从事发现场送出来。当晚8时10分,蓝被送到救护车停放处时,经医护人员检查,蓝已无生命体征。出诊医务人员虽积极施救,但已无力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