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担当不辱使命 砥砺奋进书写新篇

14.02.2016  09:41

  召开6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72项,作出决议决定33项,形成审议意见31份;审议立法项目10项,通过6项,颁布施行地方性法规5件,开展立法调研10项;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4项、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工作评议2项、专题询问2项、执法检查10项,备案审查政府规章15件、规范性文件26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次;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代表主题活动3次;调查审议代表议案10件,交办督办代表建议267件……这一组组数据、一项项成果,集中展现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主要工作,全面折射出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生动诠释了履职尽责的坚实足迹,令人备受鼓舞。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聚焦民声民情,奋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在开拓中前进,步履坚实、亮点纷呈。

  坚定方向有胆有识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作为,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牢牢把好政治方向。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三个自信”,把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和推进各项人大工作,确保常委会在大局下行动,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在政治上同向,在行动上同步,使市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大力推动制度创新。2015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配合市委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市委转发、批准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意见》《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等4个文件法规中。这4个文件法规,全面贯彻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提炼了近年来我市人大工作制度创新的系列成果,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问题,作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总体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立法有为有位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有效管用,立改废并举,为首府南宁的改革发展和法治南宁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立法助推改革有新成效。颁布施行五象岭保护条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和新修订的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审议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认真审议水库管理条例、西津湿地管理条例、大明山管理条例。深入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立法调研。

  立法主导地位得到新加强。组织起草五象岭保护条例,实现年内起草、年内审议、年内颁布施行;强化提前介入,市人大有关专工委直接参与水库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把握立法方向;加强立法指导,首次委托县(区)起草法规草案,对由横县起草的西津湿地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全程具体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协调解决了轨道交通管理中的授权执法等难点问题。

  开门立法有新突破。突出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人大代表之家同步建设,全市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30个,畅通开门立法渠道,让地方立法决策更接地气。

  监督有力有效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监督权,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全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监督促进经济健康运行。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着力为经济发展“把脉问诊”,出谋献策。

  监督促进财政透明高效。首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参与预算草案的初审工作,首次将财经委对预算的初审意见和市财政局的研究处理意见印发给全体市人大代表,首次编印预算报告解读本,首次将市本级预算和四个市属开发区预算提交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提高了预算审查质量,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监督。

  监督促进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5项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正确施行。

  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专项工作评议,促进检察机关全面提升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能力。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法院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支持审判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审判职权。

  监督促进民生改善。高度关注“三农”、扶贫、医疗、教育和环保等民生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生产安排和春耕生产情况、“十二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情况、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南宁市截污治污三年行动攻坚计划(2013-2015)》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评议,开展全市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十二五”对口帮扶情况等专题调研,督促政府不断改进工作、改善民生。

  监督刚性不断彰显。先后对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比如,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题询问时,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强化问后跟踪督办,问出担当,问出实效,使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单位整改率达到100%,确保“用钱用在刀刃上”。

  代表工作有声有色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充分调动和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代表活动平台建设更加深化。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全面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作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组建了600个“人大代表之家”,着力把“人大代表之家”打造成代表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代表主题活动更加丰富。组织代表围绕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年中专题调研。组织驻邕全国、自治区和南宁市人大代表围绕2015年“一府两院”工作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开展年终集中视察。协助自治区人大,组织33名驻邕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依法行政专题,与桂林市交叉开展年中专题调研。

  代表履职保障更加到位。组织开展代表法和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执法检查,促进全社会自觉学习、执行代表法,支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全面提高市、县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更加务实。认真调查审议10件代表议案,对其中8件议案作出决定,交市政府执行。全年共交办代表建议267件,对不满意件,再次跟踪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再次研究办理,直至代表满意为止。

  联系机制更加健全。全面落实“两个联系”制度,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关心基层一线代表,全年走访慰问代表230多人次。

  自身建设有规有序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抓自身建设,全力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为民务实、勇于担当、作风清廉、人民满意的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民意机关。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四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营造严字当头、实干为先的干事创业氛围,全力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人大干部。

  强化理论武装。全年组织开展常委会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举办常委会法制讲座8次,举办培训班3期。

  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对党委会和机关的工作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完善工作法规制度64项,结集编成《南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法规制度汇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力地推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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