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通知 (桂文办发〔2016〕134号)

20.09.2016  20:37

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打击文物法人违法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通知”》(文物督发〔2016〕17号)要求,我厅决定于2016年至2018年在全区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

    2.国家文物局关于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