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员首次向宪法宣誓

16.01.2016  18:24

  新华网南宁1月16日电(记者卢羡婷)“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15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后,首次举行了被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大会任命尹彤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韦翼群为自治区监察厅厅长。两位被任命人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2015年12月1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办法规定,本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此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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