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三举措”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7.09.2017  10:14
 
      今年7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全文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宁市档案局党支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灵活方式、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条例》。
      一是局班子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学。 局办公会传达学习了新修改的《条例》精神,局长廖茂隆作讲话,对本局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条例》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局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三季度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新修改的《条例》,把握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学在先、走在前、作表率”,通过班子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带头学习新修改的《条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改的《条例》新精神新内容,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层层抓落实,党员干部认真学。 党支部结合专题学习会、上党课、党员集中活动日、办公自动化系统、新闻媒体,互联网、QQ、微信平台等形式对新修改的《条例》进行宣传、学习,购置26本新修改的《条例》下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并要求集中学习,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实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支部以学习新修改的《条例》为契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领会精神实质、配合巡视巡察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下功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抓早抓小,知行合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 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新修改的《条例》以及学习《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领导班子把中央《条例》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专题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条例》,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巡察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据统计,截至9月20日,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南宁市档案局机关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条例》达7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