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在南宁召开
11月16日,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总结第一次协调小组会议以来工作情况,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陈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正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逻辑和大趋势下开启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努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做好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目标任务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振兴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产业工人队伍素质的迫切要求。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内涵,切实把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切实加强对我区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加快我区产业工人的技能提升,推动提高我区产业工人的待遇水平。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协同推进我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履职尽责,凝聚各方合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严格督查指导,确保改革实效。
会上,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汇报了今年以来工作推进情况。
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侯线红主持会议,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黄海华出席会议。
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自治区总工会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