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韩美原子能协定》完成草签

24.04.2015  10:31

  韩国和美国经过4年零6个月的“博弈”,于4月22日草签了《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版。

  新协定主要对乏燃料管理、核燃料供应及核电出口等三方面作了修改,同时不再明文限制韩国进行铀浓缩和乏燃料再处理。

  根据韩美两国在1972年签署的《韩美原子能协定》,韩国对特殊核物质进行再处理或改变核燃料的形态和内容时需美国同意。这事实上禁止了韩国对乏燃料进行研究和开发。韩国国内一直有声音批评此协定是“不平等条约”。2010年,韩美两国就2014年到期的该协定展开谈判,双方争论焦点是韩国进行铀浓缩和乏燃料再处理的权利。韩方要求获得该权利,但美方以防止核扩散为由拒绝。2014年协定到期,两国不得不临时签署协议延长期限,足见双方立场分歧之大。

  新协定虽未改变韩国必须向美国事先报备的要求,但美国同意在协定有效期内给予韩国处理核物质“长期同意”,而无需每次申请,这为韩国开展核活动提供了更大空间。

  新协定允许韩国在本国研究设备内利用美国乏燃料进行研究,推进韩美共同研究高温处理乏燃料。该协定还为韩美两国在储存、运送和处理乏燃料等方面加强技术合作提供了依据。

  为实现核燃料的稳定供应,韩美可通过高层对话机制,基于核不扩散原则,经协商允许韩国对美国产铀进行丰度20%以下的浓缩。

  在扩大核电出口方面,韩国向与韩美均签署原子能协定的第三国出口美国产核物质及核能设备等时,不需美国同意。韩美还商定将对两国之间的核电出口和技术转让等迅速给予许可,并增强信息交流和活跃核电出口投资等。根据新协定,双方还将设立一个副部长级的高层委员会,负责评估协定的实施状况以及磋商未来的铀浓缩活动。

  韩美两国将在草签协定后两个月左右正式签署该协定,协定有望在明年3月前生效,有效期缩短至20年,在协定到期前两年,若双方均不反对延期,协定可延长五年,仅限一次。

  美国政府对此协定表示满意。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称,该协定符合美国法律和核不扩散政策。但美国国内仍有坚持核不扩散原则的强硬派认为,不应允许外国进行铀浓缩和乏燃料的再处理。韩国国内也有意见认为,此次达成的新协定仅是为韩国未来进行这些核活动提供了可能。

  美国对不拥有核武器的核合作国家设定严厉的防止核扩散条件(也被称作“黄金标准”),它要求购买核技术的国家,应坚决放弃核燃料制造,且要接受严格的国际核检查程序。2009年,美国与阿联酋签订核合作协定中应用了此条件。

  韩国《中央日报》社论认为新协定仍有遗憾,虽然其中未设定放弃铀浓缩和乏燃料再处理的“黄金标准”,但现在韩国仍无自行处理核燃料的权利,最终能否获得该权利仍不明朗,这与韩国作为世界第五大核能使用国的地位不相称。韩国核电占本国发电量的1/4,韩国称需对本国21家核电厂的废弃核燃料进行再加工,因为这些核废料的存储场所很快将达到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