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副局长谈外滩事故:官方未参与主办就出事

06.01.2015  12:32

  中国网1月6日讯 在旅游安全工作中,必须调整“管多了怕沾包”的心态,必须知道“管不到位要担责”的责任所在。在执行旅游法或者转移假日办的职能过程中,旅游安全工作机制不能断裂,否则事故就会在这种转型之中出现。

  没有组织的活动,当地政府仍然要对安全负责。在假日办职能并入部际联席会议的过程中,旅游安全的分析、预案、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工作不能放松。这个机制若有断裂,非常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上海外滩迎新跨年踩踏事件,不仅让全国人民痛惜,还让旅游界所有的人惊出一身冷汗。之前的几年,上海著名的跨年灯光秀,都有上海市旅游局参与主办,今年元旦是不参与主办的第一年,事故就发生了。旅游界的人士,不能只有侥幸,没有反思。外滩事件要告诉我们的是,安全防范远不止尽快建立景区流量控制制度这么简单。

  外滩踩踏的事故原因还在查,但是已经了然的:第一,不是基础设施问题,上海的各方面设施全国一流;第二,不是管理能力问题,上海对大型活动的管理水平全国一流,多少大型活动都能井井有条,经验丰富;第三,更不能说是上海市民的素质问题,跨年活动多有举办,世界各国也办,上海市民少有不服从组织者安排的问题。这次几位年轻人现场组织自救,恰恰是他们的高素质帮了忙,不然后果还要糟糕。

  现在反思原因,有判断说是大意了,不是故意大意,是一些因素的聚集造成了大意:第一,鉴于过去对大活动造成的交通堵塞等反映,决策者已经宣布今年跨年不搞活动了;第二,不搞活动的通知在一周前在上海电视台反复字幕滚动播出了;第三,黄浦区已经以一个较小规模的5D灯光秀活动替代了部分需求,换在外滩源有条有理地组织了;第四,从外滩看浦东上海中心最高楼的灯光秀这个节目,在10月1日已经搞过,没有出现什么特别例外的情况。所以,外滩所在的黄浦区并没有按照大型活动的一般做法,广泛动员多套预案严阵以待,因为考虑根本没有什么大型活动要举办。

  因为没有组织活动,所以出了问题,这是最需要深思的问题。

  一是没有组织的活动,当地政府仍然要对安全负责。很明显,政府举办大型活动出安全问题少。因为政府作为主办者在活动中有明确无误的责任。《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活动,要负责其安全,要有责任人,有预案,有应急机制。尽管政府各个部门的配合有不足,但是总的责任明确,政府总会动员各种资源,形成防范机制,基本是人人神经绷紧,即便有疏漏也有人补台。“乱乱哄哄,圆满成功。”这是对我们国家群众活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科学的情况下,靠人力、行政措施堵漏、防危、保安全的一个形象总结。

  因为没有组织活动,所在地政府和上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责任意识会下意识地放松,但是法律并没有免责。政府不组织,还是会有群众性的活动出现,这种没有组织者的群众活动,政府仍然要承担责任,这是一些政府尚不自觉自知的责任。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这个“负责”从预测、监测到应对处置,是全方位的。这一责任是从2003年首次明确的,政府对安全及突发事件负责。非典以前,各类安全责任的主体都是经营者、管理者、主办者;非典之后,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明确是各级政府。从那时起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公共问题的责任明确,处置越来越法制化,越来越规范。

  政府转型过程中,主办的各类活动正在减少,但是不能不面对的一个趋势是,人们的需求会按照自身的规律形成各种各样的大活动、中活动、小活动。像这次外滩的跨年灯光秀,已经形成的过节习惯,各国各地迎新年推波助澜的造势,不是政府一纸声明“不组织活动”就可以化需求为无形的,人们需要满足自己的节日需求。市场需求形成的各种活动和行为,正是需要政府给予安全保障的公共服务职能。外滩事件告诉我们的是,政府要主动追踪社会动向、追踪市场动向,提供更加精细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守夜人的责任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