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8日投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杨盛)6月14日, 南宁市召开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我市将于6月28日投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南宁市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11年选举产生,到2016年已经任满一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南宁市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于6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换届选举。
今年,根据自治区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南宁市以往换届选举经验做法,为避开农忙季节,同时为了方便组织高校师生选民在暑假之前参加投票选举,提高参选率,经市委研究同意,今年南宁市投票选举日定于6月28日,选举的投票时间自选举日开始为期1—3天。具体时间由各县区选举委员会予以公布,并组织选民投票。按照我国的宪法、选举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南宁市选民必须是在选举日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在1998年6月28日24时之前出生的公民。
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当是本选区的选民,也可以是本选区之外的选民,但必须是本县(市、区)、乡(镇)的选民,不是本县(市、区)、乡(镇)的选民,不能被提名为本县(市、区)、乡(镇)代表候选人。
对于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对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破坏选举行为的,除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外,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当选的人员,一旦其被认定为是以破坏选举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发布会上还透露,6月18日,各县区、各乡镇、各街道将在本区域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会场,通过咨询台、宣传展板、文艺演出、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选举宣传日活动。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