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严字当头保畜牧品质——广西兽药监管水平稳步提升观察
我区高度重视兽药监管工作,把提高兽药监管水平作为确保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自治区农业厅厅长刘俊告诉记者:“广西从依法管理、严格审批、提升检测能力、打造兽药GS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管平台等方面入手,稳步提升自治区兽药监管水平。”
针对兽药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区农业部门创新思路、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从严查处兽药违法案件,兽药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目标作出了新贡献。
“一直以来,广西在兽药监管执法方面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管理,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梁雄表示,“我们把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行重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检打联动作为工作重点,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格审批 源头把关
“严格行政审批,把好源头质量关,是广西兽药监管工作的宗旨。”梁雄告诉记者,“自治区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部门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的规定,规范兽药GMP的行政许可,在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时对生产运行进行全程检查,全面检查企业开展兽药生产的质量控制能力。”
为落实农业部新发布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自治区制定印发了《广西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场核查抽样管理工作制度》,成立了广西兽药管理技术专家库,由广西兽药GMP检查员带队规范开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场核查工作,对企业申报产品的生产条件、检验条件和人员能力进行全面把关。据统计,广西实施新办法以来,共组织现场核查27次,核查了近140个产品,核查出11个产品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为农业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把好了“准入关”。
据统计,2017年有4家企业在兽药GMP验收时主动向农业部申请撤销了65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控制了企业在缺检验设备、生产条件不符合、生产工艺未验证的情况下生产此类产品;有1家兽药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验收不通过、1家兽药生产企业缺陷项目整改不合格,不予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1家兽药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验收部分通过。
重点监督 严查违法
广西兽药管理部门设定了重点监督制度,将存在违法行为或较大质量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督范围。对列入的企业,所在辖区兽药管理部门至少每个月对企业监督检查一次,并要求在一年内完成重点监督工作,逾期不完成的由自治区进行督办。
对抽检中发现和农业部通报的假劣兽药,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要求辖区兽药管理部门对通报的假劣兽药进行一一对应查处。其中,广西抽检的假劣兽药查处率达到100%,对转发农业部通报中外省抽检涉及我区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劣兽药查处(调查)率达到100%。
据统计,2017年前三季度,广西开展3期查处活动涉及假劣兽药48个,完成查处42个,查处率87.5%;农业部通报中外省抽检涉及广西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劣兽药54个,完成调查(查处)52个,调查(查处)率96.3%。2017年全区共查处兽药违法案件143起,注销《兽药生产许可证》6家,吊销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559家,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建设队伍 提高能力
只有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较强的人才队伍,才能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此,我区农业部门对GMP检查员实行分级管理,新聘任的一律视为实习检查员,3年内必须跟班学习,不参加现场检查验收,确保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的3年过渡期内,验收标准不降低、把关尺度不降低、检查员水平不降低,有效保证检查验收质量。
为帮助市县级兽药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尽快掌握新监管制度的内容及要求,广西开展了案件评查、法规学习、监督检查实地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同时以案件查办为契机,带动属地落实监管职责,市县级执法人员的水平得以迅速提升,涌现出一批敢于办案的执法人员和善于办案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