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地方立法工作人员集中“充电”

13.11.2015  11:12

  11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106名来自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全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达到230件,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有151件,法规性决议、决定16件;南宁市地方性法规有39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24件。这些立法成就关键就在于我区有了一支高素质的立法工作队伍。从总体看,当前我区各市仍不同程度存在人员少、新手多、任务重等立法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

  此次培训内容分三大板块:立法通用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许可法等;立法业务知识,包括立法法、立法技术规范、立法语言与逻辑等;立法有关专业法律知识,包括环境保护立法、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等。参加培训人员表示,将把学习的着眼点聚集到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在学习和实践中增强解决问题的新本领、积累做好立法工作的新经验,为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做好理论储备。

 

(许丹婷/文)

 

 

编辑:李欣颖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