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禁持儿童色情影像制品:尚留灰色地带

16.07.2015  17:54

日本15日开始禁止并惩罚持有儿童色情照片和视频的行为,成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最后一个禁持儿童色情影像的成员国。

日本1999年开始禁止制作和出售儿童色情制品,但不禁止个人持有。经过国际社会多年施压,日本国会最终于去年7月15日修订法律,禁止持有儿童色情影像,不过给予持有人一年的缓冲期以丢弃“存货”。

根据新法律,儿童色情影像指18岁以下人群的真人色情照片或视频。任何为满足性趣味而持有这类影像的人将面临最高一年监禁,或最多100万日元(约合8100美元)罚款。

日本色情文化盛行,其中儿童色情比重不小。美国国务院2013年人权报告把日本认定为“制售儿童色情制品的国际枢纽”。2014年,日本警方处理1828起儿童色情案件,比2009年几乎翻了一番。

一个月来,日本警察厅在全国网络上加强针对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的监控。“我们将继续加强打击力度,”警察厅一名官员说。

曾处理不少儿童色情案件的律师奥村彻认为,新法律影响巨大,因为即使一些人不再持有儿童色情影像,警方也可能调查他们购买影像制品的记录。针对一些难以定性的影像,例如记录子女成长过程中为其拍摄的“裸照”,奥村彻建议持有人咨询律师。

灰色区域

尽管日本开始以法律手段惩处持有儿童色情影像的行为。但是,日本政府没有将动漫这一色情文化的重灾区列入“黑名单”,理由是保护“表达自由”。

依照新法律,涉及儿童色情的动漫、绘画、数码图像等虚拟图像、乃至有儿童色情插图的小说都属合法。

在日本,动漫使用非常普遍,形象逼真的动漫人物出现在各色广告中,包括儿童广告和征兵广告。东京秋叶原地区是动漫迷的天堂,漫画店里充斥着含有儿童色情内容的书籍和影像制品。

即使在西方国家,儿童色情制品也不会像在日本那样堂而皇之的存在。相反,美国等西方国家严打针对儿童的性犯罪,包括持有和制售虚拟或真人儿童色情影像制品。专业漫画家佐佐木淳说,新法律有太多灰色区域。

非政府组织“想想孩子们”主管后藤启二(音译)等一些人认为,新法律打击儿童色情力度不够。他打算向政府和政党呼吁,把涉及儿童色情的虚拟影像列入打击范围。(安晓萌)(新华社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