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在南宁可以自学直考机动车驾照

03.03.2016  18:35

 

  2016年2月3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南宁市成为16个先期开展自学直考的试点城市,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

 

  ★满足四个条件即可自学

  据南宁车管所负责人透露,市民想要自学直考,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申请人符合考驾照条件;2.有符合规定的教练;3.按照规定加装辅助装置的车辆;4.在规定场地学习。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前往车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获得学车专用标识后即可开始接受训练。车管部门提醒,学车专用标识有效期为3年。

  申请人员条件:自学人员只能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只要符合相关身体、年龄以及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都可以。

  教练规定: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没有吸毒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自学车辆规定: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需要提醒的是,自学用车加装相关辅助装置后,要经过检测站上线检验合格。作为自学用车结束后,应拆除相关辅助装置。

  学车场地规定:学车场地有科目二和科目三两种。据车管所介绍,学习科目二的,自学人员必须到南宁规定的52个固定场地学习,这52个固定场地有的是驾校场地,有的是考试场地。进入场地学习费用需要自学人员与场地方自行协商,车管部门只负责学习和考试监督。科目三学车场地方面,我市目前确定了29条机动车自学驾驶路段。其中,南宁市市区有9条,其余均在六县。按规定,每天0时至5时及早晚高峰期不能在这些路段学车。“我们将对考试路段的标识标线进行设置,让训练路段所属辖区大队制定自学直考学车路段道路管理方案,确保自学人员训练安全有序。”车管所负责人表示。

 

  ★将开发互联网预约系统

  据透露,目前车管部门已经开发互联网自主预约系统,将先行开放科目一、科目二的预约。“下一步,我们还计划在车管所设立自学直考专窗,受理自学直考预约。”车管所负责人表示,未来车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开发互联网预约、手机APP预约等自主功能,让群众得到更多选择。

 

  ★自学直考禁止经营行为

  根据规定,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发布自学直考政策的目的是方便市民学车,推动驾考驾培工作更公正、透明。因此,政策规定,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根据上述规定,一名随车指导人员和一辆车一年最多能教两三名学员,盈利空间很小,可避免出现非法职业培训,扰乱驾培市场的行为。

  车管部门提醒,随车指导人员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未收回学车专用标识的,将公告作废。

 

  据了解,南宁市车管所目前正在抓紧筹备各项工作。目前车管所共增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两条,新建科目二考场2个。采购新考试车辆30台,建设基站35个。当前,南宁市机动车驾驶人每日考试能力为理论考试3850人、科目二 2100 人、科目三1500人,考试能力已能满足南宁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实际需求。作为试点城市,车管所希望通过改革的形式,大力促进服务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建立更加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