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通过升级改造 污水可变清流

07.05.2015  20:54

广西发布地方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杜绝水污染
通过升级改造 污水可变清流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王春楠)5月6日,自治区质监局发布地方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力争通过指导广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让污水变清流。

  据起草小组专家介绍,广西大部分城市污水厂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出水水质执行标准较低,2013年的污水处理率仅为75%。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发生变化,污水指标也相应有了不同。人们衣服越来越多,吃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好,使用的含磷洗衣粉和洗洁精也相应增多,所以污水总磷含量也相应提高。升级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可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

         目前,南宁市区有埌东和江南两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78万立方米。埌东污水处理厂厂长丘梅介绍,经过埌东污水厂处理后的中水,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的标准,可直接用来浇花、养鱼,将会排放至竹排冲,一定程度上稀释缓和邕江的天然水体,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指导升级改造后,污水厂排放的污水可达到一级A的标准,也就是污水处理中的最高标准,可以用于道路喷洒、景观用水、洗车冲厕、辅助生产等一般回用水等用途。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在条件允许的城镇,可建立城市污水管网空间数据库,实现污水管网水质、水量控制数字模拟控制,为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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