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警惕“撞翻变道车”的快意
近日,一条交通事故视频在网上热传并引起网友激烈讨论。视频显示:3月5日,广东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制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对于这起事故,舆论一波三折,讨论的焦点在于比亚迪车主是否“故意撞车”(3月21日《南方日报》)。
你强行变道,我霸气撞飞——这是网友对相关视频给出的“阅读理解式”答案。胡乱变道,胆子不小,发生事故,该负全责。舆情发生逆转的是“撞翻变道车”的车主在微信群发出了惊人之语:该大众朗逸已经是他撞过的第7辆车。“一般都是别人全责才会撞上去,否则不会撞。之前开比亚迪S6时,已经撞了2辆凯美瑞,2辆锐志,1辆CRV,1辆RAV4,全是完胜,没有输过一次。”随后,东莞交警成立专案组,重新启动调查。结论还是认定大众车负全责,因不存在斗气开车的事实行为。
通常,面对强制变道,大多车主尽管深恶痛绝,但为了保证驾驶安全,除了紧踩刹车、打轮躲避,似乎也无计可施。而今,比亚迪车主据说不仅两次成功阻止大众车主强行变道,还给这个不守规矩者一个大教训——被撞翻车四脚朝天,这让饱受多年塞车之苦者拍手称快。此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马路侠客”光荣加冕。
变道引发意外,好在没有性命之虞,四脚朝天似乎活该。不过,有两点需要厘清:一是从法理而言,道路交通法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是,“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不代表直行车辆可以罔顾前车人身安全而“以暴制暴”。换言之,在风险因素瞬息万变的马路上,“撞翻变道车”的后果是不可预估、不可控的。如果我们放纵了“直行可以撞变道”的逻辑,法律就算正义,也是面目狰狞的正义。当然,若是果真故意撞车,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不是“全责”那么简单了。也就是说,法律从来就没有支持过“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的说法。
二是从道义来说,以如此方式惩戒强制变道车辆,不仅游走在人性边缘,也是不折不扣的丛林逻辑。去年引发全民热议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起因即是女司机任意变道。用人命关天的代价,去惩戒不守规矩的车主,这力度残蛮而血腥。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别的选择?眼下,不少车主已经为爱车装了车载行车记录仪,而在不少路段,公共监控等技术也完全可以还原强制变道的是与非,何苦非要拼了性命上演私力救济的马路惊悚剧?
车在路上,难免遇到各种状况,比之于动辄就“撞翻”的暴脾气,慢一点、谦让一点,可能更是当务之需。“撞翻变道车”的快意,于法治而言是值得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