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02.03.2018  08:12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2月28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90元和185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6.48元/升调整到6.34元/升,每升下调0.14元,92号汽油从6.96元/升调整到6.81元/升,每升下调0.15元;95号汽油从7.52元/升调整到7.35元/升,每升下调0.17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6.58元/升调整到6.42元/升,每升下调0.16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2月28日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8年2月28日24时起

项目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元)

品 种

规格

(元/吨)

国V车用汽油

89#

8210

8510

6.34

92#

8721

9021

6.81

95#

9231

9531

7.35

国V车用柴油

0#

7190

7490

6.42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格为6.42元。



责任编辑: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