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11月30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40元和520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6.83元/升调整到6.43元/升,每升下调0.40元,92号汽油从7.34元/升调整到6.90元/升,每升下调0.44元;95号汽油从7.92元/升调整到7.46元/升,每升下调0.46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6.97元/升调整到6.52元/升,每升下调0.45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8年11月30日24时起
项目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品 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国V车用汽油 | 89# | 8330 | 8630 | 6.43 |
92# | 8848 | 9148 | 6.90 | |
95# | 9366 | 9666 | 7.46 | |
国V车用柴油 | 0# | 7310 | 7610 | 6.52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格为6.52元。
责任编辑: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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